让绝症病人有尊严地死去

常常有网友误会我是医生。我不是医生,但我认识好些优秀的医生。这些医生对自己、对家人、对亲近的朋友,都持有这样一个看似“绝情”的态度:如果患上了绝症,并确诊无可医治,则放弃治疗,给病人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满足其一切心愿,让病人有尊严地死去。这些医生在从医生涯中见过太多太多家破人亡、亲朋懊悔的悲剧。

事实上,白血病也好,晚期癌症也好,他们说“活不过三个月”的就活不过三个月,他们说“活不过两年”的就活不过两年,没有一个例外,没有一个例外。

 

我曾经反复追问,你们在华南知名的大医院,工作了大半辈子,难道几十年就真的没遇到奇迹吗?电视,广播,图书,报纸,都充斥着“生命的奇迹”“爱心改变的奇迹”,你们就没遇到过吗?他们通常是笑着摇了摇头说,没有奇迹。

但是,老百姓相信奇迹。只要有一线希望,老百姓就愿意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而新闻媒体,医药骗子,恰恰利用了这样的心理,不断创造着一个个或夸大或虚假的“医学奇迹”,来麻醉、迷惑正在痛苦中挣扎的人们。

广西有一个颇有成就的企业家,为了救治患上白血病的十岁女儿,不惜出售工厂、变卖了全部家产,结果也没能挽回女儿的生命。这名企业家因此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

同样是白血病,患者是卫生系统职工的孩子,单位领导试图发动大家进行爱心捐款,却遭遇到了相对冷淡的对待,大家在暗地里说:“都是学医的,唬谁啊?”两件真实的事,听上去,前者“令人感动”,后者“冷漠绝情”,果真是这样吗?

绝大多数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远没有企业家那样的财力和人脉,他们为了救治绝症病人,必须倾家荡产、债台高筑,结果呢,换来的不仅仅是病人的死亡,还有病人在临死之前苟活时,无尽的痛苦!放疗,化疗,插管,病人遭受了凡人难以想象的痛楚,即使是重症昏迷的病人,醒来的一瞬间只能是折磨——这是肉体和心灵上的双重折磨。而病人死去后,这些家属朋友无一例外会懊悔:那时候为什么没有给他吃他最喜欢红烧肉,为什么没有给她穿她最喜欢的漂亮衣服,为什么没有满足他去天安门的最后心愿……斯人已去,永远也成为了永远。

鲁迅在《父亲的病》中写道:“中西的思想确乎有一点不同。听说中国的孝子们,一到将要‘罪孽深重祸延父母’的时候,就买几斤人参,煎汤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 ”

后来我才理解了这段话。中国人的传统,不仅期盼着“奇迹”,还笃信“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活一天是一天”。苟延残喘的古代生存文明,套用到绝症晚期病人的现实,是那么的无情无义。在医疗资源稀缺的今天,减免病人不必要的痛苦,还可以让宝贵的资源使用到更合适的地方:一个绝症病人有尊严地死去,所省下来的医疗资源,还能挽救一群可爱的孩子,慈祥的老者,无助的孕妇,想必不少病人会笑着离去的吧。

触类旁通,对待一些文化遗产,也是如此。是将死的巨人,就让它悲壮地倒下;是欲亡的矮子,就让它自然地被淘汰。给它们输血苟活,将死不死,浮肿变形,这算什么事?譬如,靠吃头发来医病,靠喝人尿来养生,靠吃人肉来祭祀,任公共知识分子如何哭天喊地——“文化平等”,“保护遗产”,“尊重少数人的权利”——该送研究所的送研究所,该留博物馆的留博物馆,总不能,让公知定期供应家人的头发、童子尿和自己身上的肉吧?

注:白血病不是绝症,白血病人并非都不可治疗。(编辑整理:戴眼镜的刘三姐)

(本文转载自健康中国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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