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是怎样写成的

《本草纲目》煌煌五十二卷,190万字,载药物1892种,集药方11096个,分为16部、60类。这一巨著据说被达尔文誉为“百科全书”,他是否真的这样说过,在什么样的情境下说的,真实含义是什么,一时难以考证。不过,被称为“东方药物巨典”,是尽人皆知的。所谓“药典”,它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块头之“巨”,更应该最能体现所录药物的靠谱。一个药物以及药物的用法,如果来自“药典”而不是其他传说,应该更让患者感到踏实,药典的意义在乎此。《本草纲目》是以这样的宗旨写成的吗?

我们从小被教育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认识是,作者李时珍一方面继承、总结、修订前人的本草成就;另一方面亲自问药、采药、验药,历三十年而编成这一巨著。真的是这样的吗?

1578年,李时珍64岁,带着已脱稿3年的《本草纲目》,赴江苏太仓拜访当时的文坛盟主王世贞,求他写序,“愿乞一言,以托不朽”。药典不请医学家,而请文学家写序,是因为“医学家”在那个时代远没有文人地位高。王世贞没有摆架子,他的序言因《本草纲目》而不朽。在这篇序言里,王世贞记录了李时珍写作过程的自述:“时珍,荆楚鄙人也。幼多羸疾,质成钝椎;长耽典籍,若啖蔗饴。遂渔猎群书,搜罗百氏。凡子、史、经、传、声韵、农圃、医卜、星相、乐府诸家,稍有得处,辄着数言。古有《本草》一书,自炎黄及汉、梁、唐、宋,下迨国朝,注解群氏旧矣。第其中舛谬差讹遗漏,不可枚数。乃敢奋编摩之志,僭纂述之权。岁历三十稔,书考八百余家,稿凡三易。复者芟之,阙者缉之,讹者绳之。旧本一千五百一十八种,今增药三百七十四种,分为一十六部,着成五十二卷。虽非集成,亦粗大备,僭名曰《本草纲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是对大量古代文献的整理,没有“验药”等临床实践的成分在内。

李时珍之子李建元在《进本草纲目疏》中,“臣父时珍,幼多羸疾,长成钝椎,耽嗜典籍,若啖蔗饴。考古证今,奋发编摩,苦志辨疑订误,留心纂述诸书。伏念《本草》一书,关系颇重,注解群氏,谬误亦多。行年三十,力肆校雠;历岁七旬,功始成就。”“上自坟典,下至传奇,凡有相关,靡不收采,虽命医书,实该物理。”李时珍的同乡后辈顾景星的《李时珍传》中说李时珍三次乡试不第开始立志学医后:“读书十年,不出户庭。博学无所弗窥。”“惟耽典籍,奋切编摩,纂述诸家,心殚厘定。”说的都是一个故事,李时珍头悬梁、锥刺股,读破万卷书,唯独没有临床实践。

这是可以理解的,参考文献八百余部(是“部”不是“篇”),单看完这些文献,再整理整理,三十年都不够用,哪有时间和精力兼顾临床?

哪八百部?分三大类:一、历代本草著作40种,如《神农本草经》、《名医别录》等,这些书构成《本草纲目》的主体。二、历代医家书目276家,有名家黄帝(伪托)、张仲景、孙思邈、皇甫谧、李东垣等,更多的是无名医生的医著,如张氏、郑氏、王氏、薛氏等。李时珍在采录这些医家医书时,做到了“无分别心”。三、以上两类好歹是医学书,但李时珍的读书采书范围远远超出医药,他更引用了大量的杂书440余家。里面有严肃的诸子百家和史书如《诗经》、《尚书》、《左传》、《列子》、《庄子》、《史记》等;有神仙志怪小说如《神仙传》、《搜神记》、《稽神录》等;有李白、杜甫、苏轼、黄山谷、王维、岑参等大诗人的诗集;甚至还有不少佛经,如《法华经》、《圆觉经》、《楞严经》等等。以上第一类书构成《本草纲目》1892种药物的80.2%;第二尤其第三类书起什么作用呢?它们至少贡献了11096个药方中新增加的8000多个。李时珍怎么就如此放心地把神话、佛经、小说、诗歌里的“药方”收录进治病救人的“药典”里呢?这使我们想起《围城》里的方遯翁,没有丝毫医学训练和临床经验的方遯翁,非常坦然的敢于用小说《镜花缘》里的奇方给媳妇保胎。李时珍作为“医药学家”似乎并不高明于方遯翁,逮着古书(不管是什么书)里的方子就录下来,试药验药的念头根本没有;理论水平也超不过方遯翁的“吃豆腐皮和麻油防难产”,不过是想当然的取象比类。

《本草纲目》的1892种药物中尚有374种是李时珍新增加的,占19.8%。这使我们感兴趣,这些不见于前代药典的药,李时珍是基于什么理由增加的呢?有几种可能性,一是李时珍发扬神农精神,以身试药;二是李时珍亲自临床实践的结果;三是道听途说;四是象方遯翁一样自任意古书中不加甄别抄来者。我们多么希望是前两种原因。考察一下《本草纲目》的“火部”药,11种药中居然有10种是新增的,只有“灯花”一药见于《本草拾遗》。其他十种药中,“阳火阴火”并不是一种具体的火,而是哲学概念,相当于今天的中医说的功能器官,可见中医不但有功能器官,还有功能药。“燧火”见于《淮南子》;“桑柴火”见于《鸡峰普济方》、《抱朴子》等;炭火见于《千金方》、 《圣惠方》、《济急方》等;“神针火”与《神农皇帝真传针灸图》里的“火雷针”相似;“火针”见于《素问》、《伤寒论》;“灯火”多种医书均有记载;“烛烬”、“艾火”和“芦火竹火”虽不见于医书,但李时珍并未出示这三种“药”经他临床实践的任何证据,想必也是从某部偏僻的古书中看来的。在“火部”中,真正由李时珍自己发明并经过临床验证的新药大约是不存在的,其他15部里也许有个别的例外,有精研《本草纲目》的大师告诉我们,那是什么吗?

可以得出初步结论,《本草纲目》是这样写成的:远离临床实践,皓首穷经,不加甄别,韦编三绝。这样的“药典”靠谱吗?靠谱才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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