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微信不看病

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微信都不会也不应该成为看病的工具,看病还是应该在正规医疗场所面对面进行。

微信在国人中的普及,到了几乎从未用过电脑上网的老年人,也人手一个智能手机+微信账号的程度,各种微信群也层出不穷。有的微信群将病人和医护人员放在一起,有些医生护士也乐于将个人微信分享给病人。越来越多的医生还建立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在上面发布原创科普文章,有时还会顺便解答读者的疑问。貌似微信已经可以部分承担看病的内容,而有些病人也希望借此寻医问药,省却跑医院的繁琐和花费。

不过,我在这里却要给各位泼点凉水。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微信都不会也不应该成为看病的工具,看病还是应该在正规医疗场所面对面进行。原因如下:

第一,微信看不好病

看病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缺少任何一点细节,都可能导致诊断和治疗的迥异。而且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对细节的认识差异很大:有些病人认为很重要、不厌其烦讲述的细节,其实毫无用处;有些病人觉得不重要的细节,却可能是诊断和治疗的关键。在诊所和医院里,既有一些格式化和形式化的工作可以保证重要信息的完整性,又有经验丰富的医生根据病人的个体特征,进行个体化的交流,制定个体化的诊疗方案。微信连日常交流都不能保证真实有效,何况对信息完整度和真实度要求极高的医学诊疗?

有不少人贴一张化验单或检查单,就要求给出诊断和治疗方案;有的只有几十个字的叙述,连性别年龄都不知道,就要求提供诊疗意见;还有的更简单,就一句话,一个诊断名称,就要求给出治疗方案,比如:

“我妈同事的爸爸诊断肝癌了,给个治疗方案吧。”
“我表嫂不孕,该怎么治疗?”
……

种种奇葩现象,客观地说,是医学常识缺乏导致的思维简单;主观地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第二,微信看病不合法

什么是合法的医疗行为?简单地说,得有合法的医疗人员,合法的行医范围,合法的医患关系。除去一些紧急情况,只有在合法的医疗设施内,有合法的医疗人员针对合法医患关系实施的在其机构和专业范围内允许的医疗活动,才是合法的。你是一个合法的医生,但也不能随便在街上摆个摊就看病。就算是私人诊所,也要在卫生部门登记注册。如果门诊和医院实行的是预约制,或者挂号制,除非紧急情况,不预约不挂号就要看病,也不合法。

就算一个合法的医生公开了微信,他也不能通过微信看病。有些医生会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平台回答患者的问题,但大多是通过某个患者的典型问题来做健康教育,属于一种科普,对具体的医疗建议不承担责任。如果你听了医生的建议而受益,医生没有权利向你收费;你因为听信了医生的建议受到损害,也没有权利向医生索赔或追究其责任。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建立合法的医患关系。实际上,医生一般是不会在微信平台上提供具体的诊疗建议的,原因如前所述。

第三,通过微信向医生求诊是不尊重人

很多医患交流微信群有一个共同的尴尬现象,就是病人说得多,医生说的少,最终变成了病友交流群。而大部分人又认可医患交流群的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问题就出在医患双方对交流的期望有很大差距。除了医生认为微信交流不可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医生所能提供的每一条诊疗建议,背后都有大量的学习和实践,有的还需要专门研究,不仅有时间成本,不少还来自直接的物质成本。任何一条专业建议都是有价值的。

至今很多人还只认为有形的物质才有价值,认识不到知识的价值。尤其在很多国人眼里,无形的价值只有权利和关系。有些人表现的尊重医生,也不是尊重医生知识的价值,而是这种价值可以兑换的关系。所以也就不难理解,有些人宁愿花更多钱,辗转很多关系,和医生本人攀上私交,获得经常可以免费咨询的关系,也不愿意通过正常的挂号预约程序去看病。有些人拿到了医生的个人微信,就以为建立了和医生直接交流的关系,好多应该拿到门诊和医院咨询的情况,就毫无顾忌地通过微信来问,全然不顾这是极不尊重人的行为。比如你有一个朋友是厨师,你到他工作的饭店吃饭,一两次免单或打折未必过分,但真是朋友就不应该长期如此。更不应该在厨师朋友休息的时候给人发微信:“我想吃个什么菜,给我做好了端来吧?”

当然医生也不是白眼狼,每个医生也有家人和真正的朋友,对于身边的人,医生愿意免费付出很多心血,甚至冒险违反常规也没有怨言。但这样的情况总是少数,大多数情况都是给人不尊重的感觉。

所以,下次想在微信群里,或者直接给医生发信息求医之前,要好好掂量掂量,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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