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注射液,岂止应当“儿童禁用”?

作为关注中药安全性的一名普通人,对政府限制使用中药注射液的任何措施都表示欢迎。不过目前所做的还远远不够,就算亡羊补牢,也没能完全堵住漏洞。希望能够看到中国全面禁止所有中药注射液的一天。
国家药监局近期发文,要求柴胡注射液生产厂家修改产品说明书,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在禁忌项中增加“儿童禁用”的内容。

该公告目前被广泛转载,成为一个热门新闻,原因应该是里面的“儿童禁用”内容。儿童用药安全一般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这个禁令对那些从来不用任何中药注射液的医生和医疗机构来说意义不大,没有禁令他们也不会用。现在有了政府的正式文件和公告,就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禁令发布之前,是否使用取决于医生的科学素养和医德修养。那些给包括儿童在内的病人大量使用柴胡注射液的医生,虽然会受到同行的鄙视和领导的训诫,却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其开药行为是受到商业贿赂的影响。即便有病人因为这个药而受到伤害,导致伤残乃至丧命,受害者及其家属也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这个禁令发布之后,如果还有医生给儿童和幼儿开柴胡注射液,医生首先要承担乱开药的责任;如果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开药的医生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让人看不懂的是禁用的范围仅限于儿童。“儿童禁用”,应当与不良反应发生的患者以儿童居多有关。柴胡注射液通常用在感冒发烧的病人身上,而国内儿童感冒发烧的过度治疗更为普遍。但并非只有儿童才会有不良反应。柴胡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以过敏反应为主,而过敏反应与年龄并无绝对关联。如果是影响智力和身体发育的不良反应,“儿童禁用”还可以理解,但这与“不同年龄都可能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并无本质区别。在已经报出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中,成人病例并不少见,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就需要立即抢救,稍晚一些就可能致残,再晚一些就是一条人命。不管大人还是小孩,谁都不应该因为治疗感冒发烧就冒这么大的风险。

禁用的范围仅限于儿童,还可能和伦理有关。儿童对于个人医疗没有决定权,大部分决策都由家长和医生代劳,有的还有政府的强制执行(如疫苗接种)。而成人可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包括接受或拒绝医生的诊疗建议。不过这个理由并不适合柴胡注射液。所有的注射液均属于处方药,而决定处方药使用的是执业医师,医生在开注射液时不需要常规向病人解释,并获得病人的许可。反而有在病人明确拒绝任何中药注射液的前提下,依然开中药注射液的事情发生。

这个禁令给人的感觉是,儿童使用柴胡注射液风险大于好处,成人却是好处大于风险。这是不可能的。柴胡注射液的适应症一般是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属于自限性疾病,不用任何治疗也能痊愈,也不会留下后遗症。针对感冒和流感病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柴胡注射液,几乎都是受利益所驱动。这也是几乎所有中药注射液的真面目。

作为关注中药安全性的一名普通人,对政府限制使用中药注射液的任何措施都表示欢迎。不过目前所做的还远远不够,就算亡羊补牢,也没能完全堵住漏洞。希望能够看到中国全面禁止所有中药注射液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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