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兹之歌(二等奖)

文/阿待

也许是真的老了,几年来绍芬的脸上逐渐退去了从前那种多少还吸引人的柔和表情,双眉之间那两道表示不可接近的竖勾日益显著,鼻翼到嘴角的线条也僵直深刻起来。举止呢,便也相应地不那么“检点”了,这样倒象卸去一袋装满琐屑的包袱那样地轻装了。轻装了,活得也痛快,不必瞻前顾后小心翼翼的。比方说,站立时不必挺胸收肚,坐下时也不用夹腿直背。为了什么?她自己也不太清楚,隐隐约约地觉得到了四十与五十岁之间了,既不等待罗曼司的到来,也不渴望婚姻中出现第二次蜜月那样的奇迹。只是这样地轻装放任下去,她很快就将自己的形像改变了。久而久之,她的不拘小节也开始在心理上投下“未老先衰”的暗影。直到有一天,她竟然放肆地在大庭广众前放了声响屁,这才警觉起来。她的警觉与其说是来自屁声之响,不如说是来自周围人们脸上的表情和眼里的反映──她从那里看见一个养老院中无法自理日常的九十岁老曾祖的影子。感谢老天,她没有在人群中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可是她的不检点,却可能将她自己的面孔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是的,记忆中。想到这“记忆”可能导致的潜在难堪,她有点烦恼了。

当然,她并非一周七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完完全全地不拘小节。每周两个下午,她非得振作精神不可。尽管妆化得轻描淡写,西装裙有点过长,也不入时,当她站立在那些年龄不等的成人学生面前讲课时,她的确大不一样。

为了保住这个难得的、自己喜欢的、出力少挣钱多的工作,她必须拿出所有迷人的本领来。特别是,那个雇用她,在她的工作计时单上签字的卢森堡小姐每周都来听一次课。绍芬不得不在课堂上和蔼可亲,谈笑风生,眉飞色舞,恢谐打趣。学生们反映很好,大家都喜欢她。尽管中文是一种难学的语言,一期课程结束时往往只剩下一、两名学生坚守阵地,卢森堡小姐还是通知她,又一期新的中文班两周后开始。新的中文班?很好,对她来说,已经教过了两三期,这新的一期不费吹灰之力。尽管如此,由于教材变换,她还是花了半天的时间准备。

第一天见新学生,大家都把名字写在备忘录牌子上,摆在桌上自己面前。学生应有十个,来了九个,围着椭圆形的大桌坐一圈,毕恭毕敬。她知道来上中文课的,大多是公司近年来与中国生意越做越火热的大势所趋逼迫下,富有野心的那一族,在公司里职位和资格都不错,不是部门经理就是高级工程师,再不就是项目负责人。当然也有出自个人兴趣的,不占百分之十。她把大家扫了一眼,不知怎的,她忽然间想起了“放屁事件”,脸上登时浮过一层红晕。她不会忘记事件的发生是在市立图书馆,那天不知为何馆里人特别多,她站在借书处的长队里,手里捧着几本书等着轮到她。尽管人多,图书馆里一样鸦雀无声。也许她是大意惯了,也许是她沉浸在了自己的白日梦中,不管怎样吧,她竟将这鸦雀无声错觉为了无人之境,象原子弹爆发那样地放了,当然她自己也有点震惊。然而更令她震惊的是人们的无声反应──原子弹爆炸后的依然鸦雀无声,这样的反应越发显得那响声的荒唐和不该,越发地使她无地自容。她本来想说“对不起”的,可是她的勇气被那沉闷的寂静给压了下去。人们仿佛很宽容,然而心里的不屑却从眼神里放射出来。她真希望有人带头发笑,这一切的难堪和无地自容便会随着一笑了之了。然而没有人笑,连声咳嗽都没有。

啊,但愿这九人里面没有那天在场的。不过谁知道呢?哼,即使有,也没办法了。她打起阿Q精神,最无办法的时候就只有采取阿Q精神,中国人总可以绝路逢生的。其实,即使有人那天在场又怎样了?中国人有句“名言”,是她在小学三年级时学来的,至今响当当:屁是人生之气,哪有不放之理?实在需要自卫武器时,她可以将其借用一下,正好是上中文课,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也是学语言必需的。只是有没有这个必要呢?认出她在大庭广众面前放响屁的那个人一定不露声色,而她又何必“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过这天看来一切进行得还顺利,没有迹象表明那潜在难堪的存在。

根据经验,U是最难发的一个元音。她让学生们一遍又一遍地模仿。中国人无法想象那个再简单不过的“鱼”能被美国人发成什么样子,尽管饱经风霜,听过五花八门的“鱼”,她还是要在心里暗暗发笑。看着他们一本正经地努起嘴,脸红脖子粗地憋出一个“无”,她就忍俊不住笑出声来。她一笑,惹得全班也笑,她立刻抱歉,气氛反而轻松活泼。

提姆的“鱼”发得很好,绍芬就请他示范,他很得意,开始炫耀起自己道听途说来的一点中文知识。

“FAN(饭)和FEN(粪)说不清楚可是要闹大笑话的,”他说,“你们可不要把吃饭说成吃粪哪。”

说得大家有点害怕起来,立刻就要跳级先学这两个词。绍芬只好把“饭”和“粪”先教了。不过她安慰大家,一般情况下,即使你把“吃饭”说成“吃粪”,善意的中国人一看你那张异国脸,决不会将“吃粪”当真。

“而且,普通话中的‘饭’和‘粪’并不是那么容易混淆的。提姆听说的一定是广东话吧?”绍芬向提姆那边偏了偏头。

“是的,我在广州呆了一星期。”提姆说。

为了让大家在第一次上课后就有所“成就感”,快下课时她教他们说了“你好”“谢谢”“再见”三个词。大家就高兴地互道“谢谢”“再见”,各自离去。

尽管既不等待罗曼司的到来,也不渴望婚姻中出现第二次蜜月那样的奇迹,绍芬的感情世界并非就是荒原一片,她爱自己的丈夫和儿女,对他们的爱是她生活的动力和目标。然而对一个经常游荡在精神世界里的人来说,光有着生活里的爱是不够的,她还需要着一种如同教徒对主和上帝那般的爱。这个爱不与生活里的爱相冲突,是与它平行并列的,只是高于它,就如站立在河边,面对着此岸和彼岸那样的感觉。此岸的爱是脚踏实地、垂手可触的现实;彼岸的爱却是永不可达的憧憬和幻想,等待和希望。此岸的平行线上是鸡啼鸟鸣,小桥流水,人呼船号;彼岸的平行线上是日出日落,风云变幻,星转斗移。

由于彼岸的平行线,她的梦也就有了一个永恒的主题──魂侣。因为是灵魂的伴侣,他便成了她精神王国里的主宰,是她的上帝。每一个有关魂侣的梦,都象神示一般给她带来精神上的灵感和启迪。不很久前,她作过一个很美的梦,醒来后在灵感的驱动下,写了一首诗:

你每夜跨进
这扇无形的

我的梦便生长为
南国的花园
沙恭达罗的姐妹们啊
躲进花丛的芳香中
窃笑了
我的王,我来了
我是你的
我是你未来王子
的母亲

跨进来吧,我的王
跨进这扇无形的

圣水的沐浴
你的灵魂洁净了
如同山茶花盛开
在我丘陵的缓坡
我的灵魂就在花露中
与你幽会
我是你的
我是你未来王子
的母亲

不识字的孩提时代读过一本小人书,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多少年过去了,“沙恭达罗”的故事却在四十到五十岁的时候在她那彼岸的地平线上飘忽起来。她还隐隐地记得这样一个画面:沙恭达罗随着母亲去了天国,仿佛很忧郁,频频回望人间。

第二次去上课,前次没来的那人出席了,就坐在绍芬右边最靠近她的座位上。他看上去不象美国人,肤色虽然黑,却又不具黑人的头形和容貌,象是中东一带人。他正在笔记本上写着既不象英文更不象中文的符号。

“那是什么?阿拉伯文?”她顺口问,有点好奇。

“哦,这是泰米尔文。”他回答。

“对不起?”她没听懂。

“一种印度文。”他说。

“噢,你是印度人?”她这才注意到,他的皮肤比中东那儿的人青灰,还注意到他青灰的脸上大大的印度眼睛。

由于是在课堂上,谈话和好奇便都没能进一步展开。

这天上课把剩下的辅音都给教完了。j、q、x、zh、ch、sh、z、c、s是最令大家头疼的,花了很大的劲,大多数人还是无法自立,只有跟着绍芬时才能发准。

“天是蓝的,草是绿的。”绍芬给学生一个句子,让他们模仿。

“天是蓝的”没有问题,大家都说得很好。“草是绿的”却总是变成“早是路的”。绍芬知道学语言最好的方法就是模仿,可是一再地重复就有些枯燥了。为了不使学生太丧气,她对他们说,即使在中国,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将每一个音都发得正确。有些方言中也没有“绿”这个音,所以那里的人说普通话发“绿”也一样地吃力。

“中国有多少方言?”坐在绍芬左边最近的道格发问。

“中国的方言么,据说有上千种,”绍芬说,“一个地区的人到另一个地区去,听不懂当地的话是常有的事。不过,中国所有的方言都统一在了一个书写形式上,听不懂的方言,一写出来就明白。”

“恐怕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的文化相对来说也就比较统一。”她又补充。

“我去广州,那里的人都说广东话。”提姆发言。

“你们没见过广州的市场哟,”提姆对着班上说,“一溜的小狗崽被吊在市上,等着被买了做菜吃,中国人什么都吃。”

“吃狗肉主要局限在广东一带,北方人并不吃狗。”绍芬赶紧说。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吃狗肉又怎么样了?好像吃了狗肉就成了罪犯了?你们美国人一天吃的牛肉比中国人一年吃的狗肉还多,难道牛就不是动物了?人与人之间是不讲高下的,人人生来平等,动物之间就应该有高下之分吗?当然想归想,如果她真的说出来,一定会引起一场大辩论,在这个猫狗至上的国家,还是不挑开这样的争论为上。于是她平静地说:

“中国历来就有一个人口问题,人太多了,食物也就不够……”

她边说边看了一眼那位印度人,相信他对此也会有体会。提姆打断了她的话。

“你到中国去,看不见果树,不是没有果树,而是果树上没有果子,你猜怎么着?树上的果子都被摘下来,吃了!”提姆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很有些大惊小怪。

“是的,吃了!”绍芬立刻接上他的话,“如果你走在沙漠里,粮尽水绝,饥肠辘辘,忽然看见一棵果树,长满了鲜灵灵的果子,你会怎么办?谁看过《水的世界》这部电影了?”她问,眼光往班上一扫,发现那个印度人正入神地看着她,眼里有一种同情,还有一点的崇敬。就在那一刻她知道了,即使全世界都站起来反对她,她至少有一个盟友。

“啊,是的,他们为了一小盆会结果的植物还打起仗来,我知道,在食物极端缺乏的情况下,人们什么都吃。”善良的道格通情达理地说。 再下一次上课,绍芬早早就到,一进教室就看到那位印度人居然比她来得还早。

“你好!”他先打招呼,用才学来的中文。

“你好!”绍芬回敬。

“你叫什么名字?”她瞪着他挂在胸前的名符,半天不知怎样发音。

“拉兹。”他说。

“拉兹!”绍芬有点惊喜,“很早以前,我曾经看过一部印度电影,里面的男主角名字就叫拉兹……”

“拉兹在印度是比较普遍的名字,就象这里的麦克那样吧。”

“你说,你的母语是什么?”绍芬想起了那天在课堂上的对话。

“泰米尔。”

“泰米尔?”绍芬在大脑里搜寻了一阵,没有答案。

拉兹撕下笔记本中一页,很快地,极为熟练地勾画了一块印度次大陆地图。看着他勾画,绍芬心想,那是他的祖国啊,怪不得这么熟练。在那个倒三角的底部,他的钢笔圈出一片领土,“泰米尔那度”,他用英文做着注释。

“我就是从这儿来的,这是一个州,那里的人都说泰米尔语。”

“你们不说印度语?”绍芬问。

“印度语主要在北方流行,印度有二十五个州,官方承认的语言有十五种,方言就更多了,也许不象中国有上千种,可是印度的每种语言都有它自己的书写形式,不仅听不懂,写出来也看不懂。从这个州走到那个州,就成了文盲。”

绍芬还从来不知道印度在语言方面的多样化,只听说过这个国家在宗教方面的纷繁复杂。

“百分之八十是印度教徒,百分之十是伊斯兰教徒,另外不到百分之十是基督教徒,大都在西部……”拉兹边说边在那个倒三角上作着图解。

“佛教呢?有多少佛教徒?”绍芬问。

“极少。”

绍芬难以相信。

“佛教发源于印度,怎么会极少呢?”

拉兹耸了耸肩。

“确实有点奇怪,佛教反而在传到中国以后,到东亚和南亚繁荣了起来,在本土衰败了。”

“那么你是?”

“我是印度教徒。”

“泰戈尔也是印度教徒吧?我很喜欢泰戈尔,他写得真美,他笔下的印度是我想象中的天堂。”

学生陆续到来,他们的谈话便暂告一段落。 拉兹很认真地学中文,认真地模仿发音,认真地做笔记,认真地听讲,绍芬还从来没有过一个这样认真的学生,她有点感动。

她想向他打听在不识字的孩提时代读过的那个故事,因为年代久了,她已记不清其中的一些情节。“沙恭达罗”就象一条披头的纱丽一样把真正的美给包裹住了,而那包裹在纱丽里的美近来一直在诱惑着她。然而不知怎么的,也许要谈的题目太多了,她始终没有能够向他提起。

六个星期过去了,十个学生只剩下五个,拉兹和道格是中坚,一次都没缺课。

“下星期我要去出差,怕不能来上课了。”拉兹有天下课后对绍芬说。

“你们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借口不来上课,象这样下去,这个班也不用继续了,早点收场好了。”绍芬不太高兴。

拉兹有点窘迫。

“我今天一天都在Y城,是特意从三十英里外赶来上这堂课的……我的意思是,我是尽自己的力量来上课,来学中文的,可是工作是饭碗啊,当然是第一位,我们都是靠工作吃饭的呀。”

“说得很对,靠工作吃饭的。你们学中文也就是为了让你们的饭碗更牢靠一些,我知道,根本就不是真正地对这个语言感兴趣,我是说,对这个语言本身!”绍芬不知怎的这天很没好气。

拉兹象真正的学生挨批那样地不知所措了。

“对不起,我,我没向你表明清楚,我对这个语言,还有产生这个语言的文化都是非常感兴趣的。”

“真的?”绍芬抬眼认真地看了看他,知道他是真的。

“我一向对中国有着很大的兴趣,很多印度人因为自己文明的古老悠久和文化的多样发达,而对亚洲其它文化很为不屑,对西方文化更感兴趣……”

“很多中国人也是这样的,对印度文化不象对西方文化那么感兴趣,”绍芬很有同感,“其实,印度文化是介于东西方之间的,西方文化从印度传统里吸收了很多东西,中国文化也从印度传统里吸收了很多……”

他们一起走出大楼,又在停车场上谈了好一会儿,从印度教的多神崇拜到中国人的敬奉祖宗,从戴鼻环到裹小脚,从再生来世到因果报应。

拉兹去出差的那个星期,也许正好因为卢森堡小姐也没来听课,绍芬教学的劲头就不大,课堂上有点死气沉沉。

绍芬去图书馆和书店查找“沙恭达罗”,她多么想再到那彼岸地平线上的故事中重游。她只在大英百科全书里查到一小段有关这个故事的资料。不过就这么极为简短的概述,掸去了她记忆中的灰尘,使她想起来了一些情节:沙恭达罗渡河,不小心丢失了作为信物的戒指,国王不认她,她哀伤地哭……

拉兹回来了,课堂上又恢复了生气。

声调是学中文最难掌握的,而声调在中国语言中又是那么重要,绍芬总是花不少时间纠正学生的声调,最好的办法仍然还是模仿。

“这是你的书吗?”她说。

“这是你的书吗?”学生们跟着说。

“那是我的箱子。”她说。

“那是我的箱子。”学生们跟着说。

“对不起,想念的想和箱子的箱一样吗?”拉兹打断,发问。

“不一样,想是第三声,箱是第一声。”绍芬说。

“你怎么知道想念?我们还没学过呢。”绍芬觉得有点奇怪,问道。

“我在飞机上向一个中国人学来的。”

“你在飞机上想念谁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提姆这天来上课了,问拉兹。

大家都笑起来。

“我想念我们的中文课。”拉兹一本正经地说。

大家笑得更大声了。

“真的,出差那几天我一直都在练习呢。”

“拉兹,你是好学生,”提姆说,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你还用手抓饭吃吗?有没有发生过将手指也吃了的事?”提姆歪着脑袋,仿佛真心好奇那样地问。

拉兹的脸很青,在日光灯照射下越发显得象一尊青铜塑像。

“下个月我又要去中国,你们想不想看市场上吊小狗崽的照片?”提姆忽然大声问,“我拍几张回来,让你们大家见识见识中国人的‘饥不择食’!”他喷发出一阵笑声,很响很亮,使绍芬想起从前在电影中看到的酒醉后的美国大兵。

“等一等,”绍芬打断他的笑声,声音比起那响亮的笑声来几乎就象蚊子叫,但是大家都朝她望去了,她就打开面前的提包,从里面抽出一本不大但是很厚的书来。

“听着,我念一段,”她说,从书本上抬起眼睛看了全班一眼,“也许这与我们的学习中文没有关系,不过语言和文化历来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她清了清嗓子。

“如果对一个民族的性格和文化不具备深刻的洞察力,旅行将会成为使头脑狭隘,而不是使头脑开阔的经历。”她读完,放下书。

课堂里很安静,日光灯白白地照着,大家的脸上都没有了笑容。

“那是什么书?”半晌,不知谁发问了。

“《印度导游深见》。”

“印度导游?你,打算去印度旅行?”拉兹惊奇地问。

绍芬对他笑着点点头。

“很想去,只是眼下去不了。”她说。

“那么你是在做早准备了,是应当这样的啊。”道格发出感叹。

“我对印度,”绍芬说,停顿了一下,“怀有很深的感情。”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很深的感情”,而不说“好感”,或者“很感兴趣”这些在大众场合比较得体的说法,她只觉得自己非得这么讲,否则就有点违心了。

那天的课是怎样结束的,她已记不清,对她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她只觉得很久了,没有这么坦白地在众人面前痛快地说心里话。她忽然意识到,这不跟那次在大庭广众前放屁很相像吗?“有话就要说,有屁就要放”,这也是中国人爱说的“名言”呢,哈,有机会应当讲给她的学生们听听。

开车回家的路上,她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场面:渔夫捕到一条鱼,剖开鱼肚,发现了戒指。国王见到戒指,想起了沙恭达罗……

最后一天上课结束,绍芬提着手提包走出大楼,拉兹站在大门外等她。

“我有五年没有回老家了,不久我要回印度一趟。”

“去探亲?家里有什么人?”

“家里给我安排了婚事,这次就是回去结婚。”

“噢?恭喜恭喜!我一直不知道你还没结婚呢……”

“我太老了,不象单身汉,是吗?”

“不对不对,决不是那个意思。”

“我抗拒不了传统,家里不会接受我自己的选择的……我妥协了。”

“你心里有爱人?”绍芬看着他,问。

“没有,”他想了想,说,“不过一直就在等待,好像她有一天会出现那样。后来她终于出现了,我也明白了,她不是我生活中的伴侣。”

“不是生活中的伴侣,这是什么意思?”

“灵魂的伴侣。”他说,那双大大的印度眼睛就变成了两扇灵魂的窗。

绍芬望着她的眼睛,忽然,她的心象一根琴弦那样地震动了起来。

“灵魂的伴侣……”她喃喃地说。

拉兹拿出一本书。

“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印度的文化,这本书,你可能会爱读。”

绍芬把书接过来,那封面上是烫金的英文──Sakuntala。

“你怎么知道?”她很惊讶。

“你的脸上写着‘沙恭达罗’。”

他们就痛痛快快地大笑了起来。

1998年4月24日寄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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